【家庭關係】港女家住公屋與居屋男友拍拖 母擔心被睇低勸分手
親子
發布時間: 2021/10/07 11:14
最後更新: 2021/10/26 12:02
今時今日,拍拖結婚不一定要門當戶對。近日有網民分享,指其母親與妹妹吵架,原因是妹妹的男友住在居屋,而自己一家卻住公屋,母親擔心日後會被男方家人看低,遂勸妹妹與男友分手。
住公屋怕被男方看不起
一名網民在「香港討論區」發帖,表示當晚母親與妹妹發生爭執,原因是母親擔心妹妹與其男友將來的婚後生活。由於妹妹的男友住居屋,而事主一家人住在公屋,母親認為會被男方家人看不起。雖然妹妹多次極力否認,但母親仍堅持自己的想法是正確。
我父母仍然認為『木門對木門,竹門對竹門』呢個傳統是牢不可破,換轉去今日,即是話搵男女朋友,一定要是公屋對公屋,居屋對居屋,私樓對私樓,豪宅對豪宅,村屋對村屋。
網民批價值觀扭曲
事主對此表示無奈,擔心日後要根據父母這個標準找女朋友。帖文一出引起大批網民回應,不少人認為事主母親的價值觀有問題,「扭曲的價值觀」、「咩年代?」、「見識淺窄」。不過亦有網民認為,事主母親想法正確,「做公屋少奶奶,好過做私樓新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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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王明芳